一、慰问范围
我校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二、慰问项目、条件及标准
(一)高龄孤寡离退休教职工
慰问对象为80岁以上未婚无子女或已婚丧偶无子女(含养子女)的高龄离退休教职工。慰问金额:2000元/人。
(二)失独离退休教职工
慰问对象为因失独造成家庭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慰问金额:一次性慰问2000元/家庭(含双职工家庭)。
(三)身患重病教职工
慰问对象为因患重大疾病导致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门诊费用超医保上限个人自费金额或住院费用个人自费金额累计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离退休教职工。慰问金额:原则上按医疗费用个人自费部分2%比例确定,上限为3000元。
三、需上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5日前,特殊困难离退休教职工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天津工业大学离退休教职工特殊困难登记表》,并附正规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住院医疗费申请审核单(医保2号表)和门诊超医保规定上限的自费医药费票据(仅限当年票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负责相关材料的汇总、整理,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核准核实。离退休教职工困难慰问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严格按条件审核、把关,根据当年情况客观评议,确定特殊困难离退休教职工慰问人选及慰问标准,离退休纪委委员列席会议。
附件:天津工业大学离退休教职工特殊困难登记表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